各县(市、区)青企协(青商会)、青电商,市直有关单位,市青电商、双创中心,市青企协会员单位:
龙岩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市青企协)第八届理事会自2010年换届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领导下,协会着眼于服务青年企业家成长成才,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龙岩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培养了一大批在本市乃至全省有一定影响的优秀青年企业家,成为我市较有影响力的社团之一。根据协会《章程》和龙岩市民政局相关规定,拟于近期召开市青企协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青企协第九届理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安排
1.理事会设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9名。各县(市、区)只限报1名副会长,其他推荐单位参照《龙岩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第九届理事会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推荐候选人。
2.各县(市、区)青企协(青商会)、青电商会长,符合条件的可推荐为市青企协第九届理事会副会长或理事候选人。
二、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应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及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经营管理才能,企业综合效益在本地或本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在本地乃至全市有一定影响和实力;
2、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担任领导班子成员或其二级法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在私营企业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分公司负责人;在外资企业中担任领导班子主要成员或分公司负责人;
3、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近两年内所在企业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发生因危害职工利益导致的群体性事件,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出现重大违纪问题和违法行为;
4、积极参加青年企业家协会开展的活动,热心支持青少年公益事业,能按照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和规定自觉履行会员义务,及时缴纳会费,在协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5、市青企协第八届理事会会员符合条件且自愿继续留任的,优先推荐。
三、会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1、会费标准:理事会每届3年,会费以自愿形式进行缴纳,建议标准:每届会长缴纳会费人民币5万元,常务副会长和副会长缴纳会费人民币3万元,理事缴纳会费人民币2000元,会员缴纳会费人民币500元。
2、缴纳方式:会长、副会长会费可以一次性缴纳,也可以一次性缴纳部分现金,其余部分以承办活动的方式抵缴。如会长会费每届为5万元,一次性现金缴纳2万元,其余部分以承办活动方式抵缴(每届举办大型活动1-2场,累计价值达3万元);常务副会长和副会长会费3万元,一次性现金缴纳1万元,其余部分以承办活动方式抵缴(每届举办大型活动1-2场,累计价值达2万元)。其余会员会费建议一次性交清。所有会员现金缴纳部分,在大会召开前一次性缴纳到指定账户。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协会要高度重视、积极发动、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激起广大青年企业家参加协会的热情和积极性。
2、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推荐名额,在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提出候选名单,并对被推荐人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3、请会员认真填写“会员申请表”(附件2),并贴上一寸免冠照片(可以电子版),由所属企业签署意见并经推荐单位(县级团委或会员单位)盖章后,经各推荐单位汇总后报市青企协秘书处。会员候选人需提交会员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所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所在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各一份。
4、请各相关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汇总后报送市青企协秘书处,同时把电子文档汇总后发市青企协秘书处(地址:龙岩市政府大院东附楼301室)。
五、其他事项
根据省青年商会要求,在尊重个人自愿的基础上,市青企协副会长人选将同时推荐成为省青商会常务理事人选,当选省青年商会常务理事的需缴纳省青年商会会费1万元。为切实减轻青年企业家负担,经研究决定,对当选省青商会常务理事的副会长,市青企协将免去其会费中的一次性现金缴纳部分,其上缴的1万元会费将直接打入省青商会指定账户。自愿加入省青商会的副会长人选,请在汇总表备注栏备注。
联系人:邓午员、林凯平
电 话:3293625、3308991
附件1、龙岩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第九届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龙岩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申请表
附件3、龙岩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第九届会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