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团委(总支、支部),各级青年文明号:
现将共青团龙岩市委龙岩市青年联合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团岩委联〔2014〕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做好“龙岩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和个人的推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把握申报人选的条件,专职团干原则上不参评;
2.各单位推荐人选要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于4月2日前将推荐人选(集体)申报表和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电子档发送到团县委内部邮箱:shtxw2013@163.com。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团县委联系人:何志红,联系电话:3313931
共青团上杭县委
2014年3月24日
团岩委联〔2014〕3号
共青团龙岩市委 龙岩市青年联合会
关于开展2013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大中专学校团委,省市属企事业团委,市直机关、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雁新区团工委,龙岩军分区政治部,武警龙岩支队、消防支队、森林支队政治处:
为集中展示广大青年在推动闽西老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崛起中的积极作为,进一步在广大青年中形成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争做优秀人才的风气,引导和激励全市青年探索一条“绿色经济·生态家园”科学发展之路,为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目标而奋斗,共青团龙岩市委、龙岩市青年联合会决定,开展2013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条件
评选人选(集体)兼顾不同行业界别,关注新社会组织、新媒体从业人员等。
(一)“龙岩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名额:25个
2.评选条件
(1)以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4年5月1日-2000年4月30日出生)的青年为主体。
(2)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积极践行老区苏区精神,在打好“五大战役”、生态市建设、服务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突出业绩。
(4)内部凝聚力强,具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和团队精神。
(5)集体或所在单位(所在单位须是以该集体成员为主体的单位)获得过县处级(含)以上荣誉。
(二)“龙岩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1.名额
“龙岩青年五四奖章”个人55名,设生态环保人士、创业青年及青年岩商、青年工人、青年农民、青年教师、青年医务工作者、青年法律工作者、青年卫士、青年志愿者、扶贫济困爱心人士、其他等11个类别,各县(市、区)在本地总名额内,每个类别只能推报1名。
2.评选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4年5月1日-2000年4月30日出生)的在岩或岩籍青年。
(2)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爱岗敬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诚信友善,积极践行老区苏区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县处级(含)以上荣誉。
(6)参评青年岩商类别的人选,要求热心支持共青团和青少年事业发展。
(7)“龙岩青年五四奖章”个人要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乡科级领导干部不超过20%,各县(市、区)团委推荐党政领导干部仅限1人。
专职团干原则上不参评。
二、推报名额分配
“龙岩五四青年奖章”个人(集体)按1:1.3的比例,择优进行评选表彰。
1.市直团工委要结合个人奖类别,组织有关市直部门做好推报工作。
2. 军警系统的申报工作由军警系统政治部(处)负责统筹;大中专学校团委的申报工作由团市委学校部负责统筹;省(市)属企事业团委的申报工作由团市委城工部负责统筹。各地(单位)推报名额应按照团市委名额分配表(附件1)执行,机动名额由团市委统筹,主要兼顾各行业各区域各层级的分布,确保表彰对象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3.审核工作由团市委组织部统筹负责。
三、评选程序
1.推报。由各推报单位按照分配名额,提名推荐人选(集体),并对推荐人选(集体)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人选(集体)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将汇总的推荐人选(集体)报同级党委研究同意后,于4月11日前将推荐人选(集体)申报表和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原件(附电子版)、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推荐人选1寸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图片大于300k)、推荐集体工作场景合照电子版(jpg格式、图片大于1M)等材料报团市委组织部。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2.考察。采用派出工作组抽查与委托所在地团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人选(集体)进行考察,提出初步人选(集体)名单。
3.审核公示。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召开会议,审核确定“龙岩青年五四奖章”正式人选(集体)名单。通过龙岩青年网站等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各推报单位同步公示。如有异议,市评选办进行核实,并将情况报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四、宣传工作
广泛开展青年先进典型宣传活动,宣传工作与推报工作同步启动,挖掘“身边好青年”,结合“五彩青春·靓丽龙岩”系列分享活动,发出“青年好声音”,在五四表彰期间形成青年先进典型宣传高潮,向社会集中宣传我市各界先进青年典型。团市委将择优在闽西日报、龙岩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各级团组织要积极选树典型,在推报人选(集体)过程中,充分利用媒体资源,统一以“身边好青年”为主题同步开展线上线下的宣传活动,宣传成效纳入评选的参考因素。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评选表彰工作,在开展推报“龙岩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活动中,同步推进建立团组织,活跃团组织工作,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
2.团市委、市青联联合成立2013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团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也可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好本地区的推荐评选工作。
联系 人:曾秋招 危力武
联系电话:3293616,3293627(传真)
电子邮箱:lytswzzb@163.com
通讯地址:龙岩市行政中心东附楼301室团市委组织部 (邮编:364000)
附件:
1.2013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提名人选(集体)汇总表
2.2013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3.2013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候选集体申报表
共青团龙岩市委 龙岩市青年联合会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