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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龙岩市委龙岩市青年联合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团岩委联〔2014〕3号)
发表日期:2014-03-25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收藏]  [打印]  [关闭]

 

各企事业团委(总支、支部),各级青年文明号:

现将共青团龙岩市委龙岩市青年联合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团岩委联〔2014〕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做好“龙岩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和个人的推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把握申报人选的条件,专职团干原则上不参评;

2.各单位推荐人选要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于4月2日前将推荐人选(集体)申报表和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电子档发送到团县委内部邮箱:shtxw2013@163.com。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团县委联系人:何志红,联系电话:3313931

 

共青团上杭县委

2014年3月24日

 

 

 

                  

 

团岩委联〔2014〕3号

 

共青团龙岩市委 龙岩市青年联合会

关于开展2013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大中专学校团委,省市属企事业团委,市直机关、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雁新区团工委,龙岩军分区政治部,武警龙岩支队、消防支队、森林支队政治处:

   为集中展示广大青年在推动闽西老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崛起中的积极作为,进一步在广大青年中形成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争做优秀人才的风气,引导和激励全市青年探索一条“绿色经济·生态家园”科学发展之路,为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目标而奋斗,共青团龙岩市委、龙岩市青年联合会决定,开展2013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条件

评选人选(集体)兼顾不同行业界别,关注新社会组织、新媒体从业人员等。

(一)“龙岩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名额:25个

2.评选条件

(1)以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4年5月1日-2000年4月30日出生)的青年为主体。

(2)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积极践行老区苏区精神,在打好“五大战役”、生态市建设、服务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突出业绩。

(4)内部凝聚力强,具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和团队精神。

(5)集体或所在单位(所在单位须是以该集体成员为主体的单位)获得过县处级(含)以上荣誉。

(二)“龙岩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1.名额

“龙岩青年五四奖章”个人55名,设生态环保人士、创业青年及青年岩商、青年工人、青年农民、青年教师、青年医务工作者、青年法律工作者、青年卫士、青年志愿者、扶贫济困爱心人士、其他等11个类别,各县(市、区)在本地总名额内,每个类别只能推报1名。

2.评选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4年5月1日-2000年4月30日出生)的在岩或岩籍青年。

(2)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爱岗敬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诚信友善,积极践行老区苏区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县处级(含)以上荣誉。

(6)参评青年岩商类别的人选,要求热心支持共青团和青少年事业发展。

(7)“龙岩青年五四奖章”个人要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乡科级领导干部不超过20%,各县(市、区)团委推荐党政领导干部仅限1人。

专职团干原则上不参评。

二、推报名额分配

“龙岩五四青年奖章”个人(集体)按1:1.3的比例,择优进行评选表彰。

1.市直团工委要结合个人奖类别,组织有关市直部门做好推报工作。

2. 军警系统的申报工作由军警系统政治部(处)负责统筹;大中专学校团委的申报工作由团市委学校部负责统筹;省(市)属企事业团委的申报工作由团市委城工部负责统筹。各地(单位)推报名额应按照团市委名额分配表(附件1)执行,机动名额由团市委统筹,主要兼顾各行业各区域各层级的分布,确保表彰对象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3.审核工作由团市委组织部统筹负责。

三、评选程序

1.推报。由各推报单位按照分配名额,提名推荐人选(集体),并对推荐人选(集体)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人选(集体)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将汇总的推荐人选(集体)报同级党委研究同意后,于4月11日前将推荐人选(集体)申报表和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原件(附电子版)、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推荐人选1寸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图片大于300k)、推荐集体工作场景合照电子版(jpg格式、图片大于1M)等材料报团市委组织部。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2.考察。采用派出工作组抽查与委托所在地团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人选(集体)进行考察,提出初步人选(集体)名单。

3.审核公示。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召开会议,审核确定“龙岩青年五四奖章”正式人选(集体)名单。通过龙岩青年网站等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各推报单位同步公示。如有异议,市评选办进行核实,并将情况报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四、宣传工作

广泛开展青年先进典型宣传活动,宣传工作与推报工作同步启动,挖掘“身边好青年”,结合“五彩青春·靓丽龙岩”系列分享活动,发出“青年好声音”,在五四表彰期间形成青年先进典型宣传高潮,向社会集中宣传我市各界先进青年典型。团市委将择优在闽西日报、龙岩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各级团组织要积极选树典型,在推报人选(集体)过程中,充分利用媒体资源,统一以“身边好青年”为主题同步开展线上线下的宣传活动,宣传成效纳入评选的参考因素。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评选表彰工作,在开展推报“龙岩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活动中,同步推进建立团组织,活跃团组织工作,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

2.团市委、市青联联合成立2013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团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也可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好本地区的推荐评选工作。

联系 人:曾秋招   危力武

联系电话:3293616,3293627(传真)

电子邮箱:lytswzzb@163.com

通讯地址:龙岩市行政中心东附楼301室团市委组织部 (邮编:364000)

附件:

1.2013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提名人选(集体)汇总表

2.2013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3.2013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候选集体申报表

 

共青团龙岩市委         龙岩市青年联合会

                   2014年3月18日

 

 

 

 

 

 

 

 

 

共青团龙岩市委办公室      2014年3月18日印发


 

附件1

 

2013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提名人选(集体)汇总表

 

推报单位(盖章):             

序号

类别

被提名

人选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岁)

政治面貌

民族

学历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所获荣誉

主要事迹(300字以内)

 

 

 

 

 

 

 

 

 

 

 

 

 

 

 

 

 

 

 

 

 

 

序号

类别

被提名集体名称

人数

平均

年龄

(所在)工作单位

所获荣誉

主要事迹(300字以内)

 

 

 

 

 

 

 

 

 

 

 

 

 

 

 

 

说明:1.“龙岩青年五四奖章”提名人选类别为生态环保人士、创业青年及青年岩商、青年工人、青年农民、青年教师、青年医务工作者、青年法律工作者、青年卫士、青年志愿者、扶贫济困爱心人士、其他等11个类别。

2.“龙岩青年五四奖章”提名集体类别为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青年突击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非公企业、农村、社区、公立学校、民办学校、(军队)、新社会组织及其他等。

3.“所获荣誉”填报格式:××××年××月被××评为××。

4.请用EXCEL格式上报。


 

附件2

 

2013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一寸

个人

免冠

照片

出 生年 月

 

民 族

 

政 治

面 貌

 

文 化

程 度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手机)

 

申报类别

 

工

作

简

历

 

主

要

事

迹

(此栏中须简要填写,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可附后)

获

奖

情

况

 

所在

单位

党组

织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纪检

监察

部门

意见

(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综治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计生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工商

部门

意见

(仅企业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税务

部门

意见

(仅企业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审计

部门

意见

(仅企业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环保

部门

意见

(仅企业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意见

(仅企业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

生产

部门

意见

(仅企业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推报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评选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申报类别为生态环保人士、创业青年、青年岩商、青年工人、青年农民、青年教师、青年医务工作者、青年法律工作者、青年卫士、青年志愿者、扶贫济困爱心人士、其他等。


 

附件3

2013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候选集体申报表

 

候选集体名称

 

主要负责人姓名

 

组成人数

 

集体平均年龄

 

所在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及邮编

 

负责人联系电话

 

申报类别

 

 

主

要

事

迹

(此栏中须简要填写,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可附后)

 

 

 

获

奖

情

况

 

 

 

 

 

 

 

所在

单位

党组

织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纪检

监察

部门

意见

(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盖章)

年  月 日

综治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计生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工商

部门

意见

(仅企业)

 

 (盖章)                

    年 月 日

税务

部门

意见

(仅企业)

 

(盖章)                

 年  月  日

审计

部门

意见

(仅企业)

 

 (盖章)                

    年 月 日

环保

部门

意见

(仅企业)

 

 (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意见

(仅企业)

 

 

 (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

监督

部门

意见

(仅企业)

 

 

(盖章)                  

 年  月  日

推报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评选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申报类别为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青年突击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非公企业、农村、社区、公立学校、民办学校、军队、新社会组织及其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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