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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龙岩市委龙岩市青年联合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团岩委联〔2014〕3号)
发表日期:2014-03-25  [字体显示:  ]  [收藏]  [打印]  [关闭]

 

各企事业团委(总支、支部),各级青年文明号:

现将共青团龙岩市委龙岩市青年联合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团岩委联〔2014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做好“龙岩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和个人的推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把握申报人选的条件,专职团干原则上不参评;

2.各单位推荐人选要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于42日前将推荐人选(集体)申报表和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电子档发送到团县委内部邮箱:shtxw2013@163.com。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团县委联系人:何志红,联系电话:3313931

 

共青团上杭县委

2014324

 

 

 

                  

 

团岩委联〔20143

 

共青团龙岩市委 龙岩市青年联合会

关于开展2013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大中专学校团委省市属企事业团委,市直机关、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雁新区团工委,龙岩军分区政治部,武警龙岩支队、消防支队、森林支队政治处:

   为集中展示广大青年在推动闽西老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崛起中的积极作为,进一步在广大青年中形成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争做优秀人才的风气,引导和激励全市青年探索一条“绿色经济·生态家园”科学发展之路,为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目标而奋斗,共青团龙岩市委、龙岩市青年联合会决定,开展2013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条件

评选人选(集体)兼顾不同行业界别,关注新社会组织、新媒体从业人员等。

(一)“龙岩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名额:25

2.评选条件

1)以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451-2000年4月30出生)的青年为主体。

2)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积极践行老区苏区精神,在打好“五大战役”、生态市建设、服务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突出业绩。

4)内部凝聚力强,具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和团队精神。

5)集体或所在单位(所在单位须是以该集体成员为主体的单位)获得过县处级(含)以上荣誉。

(二)“龙岩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1.名额

“龙岩青年五四奖章”个人55名,设生态环保人士、创业青年及青年岩商、青年工人、青年农民、青年教师、青年医务工作者、青年法律工作者、青年卫士、青年志愿者、扶贫济困爱心人士、其他等11个类别,各县(市、区)在本地总名额内,每个类别只能推报1名。

2.评选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451-2000年4月30出生)的在岩或岩籍青年。

2)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爱岗敬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诚信友善,积极践行老区苏区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县处级(含)以上荣誉。

6)参评青年岩商类别的人选,要求热心支持共青团和青少年事业发展。

7)“龙岩青年五四奖章”个人要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科级领导干部不超过20%,各县(市、区)团委推荐党政领导干部仅限1人。

专职团干原则上不参评。

二、推报名额分配

“龙岩五四青年奖章”个人(集体)按11.3的比例,择优进行评选表彰。

1.市直团工委要结合个人奖类别,组织有关市直部门做好推报工作。

2. 军警系统的申报工作由军警系统政治部(处)负责统筹;大中专学校团委的申报工作由团市委学校部负责统筹;省(市)属企事业团委的申报工作由团市委城工部负责统筹。各地(单位)推报名额应按照团市委名额分配表(附件1)执行,机动名额由团市委统筹,主要兼顾各行业各区域各层级的分布,确保表彰对象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3.审核工作由团市委组织部统筹负责。

三、评选程序

1.推报。由各推报单位按照分配名额,提名推荐人选(集体),并对推荐人选(集体)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人选(集体)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将汇总的推荐人选(集体)报同级党委研究同意后,于411将推荐人选(集体)申报表和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原件(附电子版)、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推荐人选1寸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图片大于300k、推荐集体工作场景合照电子版(jpg格式、图片大1M)等材料报团市委组织部。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2.考察。采用派出工作组抽查与委托所在地团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人选(集体)进行考察,提出初步人选(集体)名单。

3.审核公示。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召开会议,审核确定“龙岩青年五四奖章”正式人选(集体)名单。通过龙岩青年网站等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各推报单位同步公示。如有异议,市评选办进行核实,并将情况报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四、宣传工作

广泛开展青年先进典型宣传活动,宣传工作与推报工作同步启动,挖掘身边好青年,结合五彩青春·靓丽龙岩系列分享活动,发出青年好声音,在五四表彰期间形成青年先进典型宣传高潮,向社会集中宣传我市各界先进青年典型。团市委将择优在闽西日报、龙岩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各级团组织要积极选树典型,在推报人选(集体)过程中,充分利用媒体资源,统一以身边好青年为主题同步开展线上线下的宣传活动,宣传成效纳入评选的参考因素。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评选表彰工作,在开展推报“龙岩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活动中,同步推进建立团组织,活跃团组织工作,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

2.团市委、市青联联合成立2013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团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也可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好本地区的推荐评选工作。

联系 人:曾秋招   危力武

联系电话:32936163293627(传真)

电子邮箱:lytswzzb@163.com

通讯地址:龙岩市行政中心东附楼301室团市委组织部 (邮编:364000

附件:

1.2013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提名人选(集体)汇总表

2.2013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3.2013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候选集体申报表

 

共青团龙岩市委         龙岩市青年联合会

                   2014年3月18

 

 

 

 

 

 

 

 

 

共青团龙岩市委办公室      20143月18印发


 

附件1

 

2013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提名人选(集体)汇总表

 

推报单位(盖章):             

序号

类别

被提名

人选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岁)

政治面貌

民族

学历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所获荣誉

主要事迹(300字以内)

 

 

 

 

 

 

 

 

 

 

 

 

 

 

 

 

 

 

 

 

 

 

序号

类别

被提名集体名称

人数

平均

年龄

(所在)工作单位

所获荣誉

主要事迹(300字以内)

 

 

 

 

 

 

 

 

 

 

 

 

 

 

 

 

说明:1.“龙岩青年五四奖章”提名人选类别为生态环保人士、创业青年及青年岩商、青年工人、青年农民、青年教师、青年医务工作者、青年法律工作者、青年卫士、青年志愿者、扶贫济困爱心人士、其他等11个类别。

2.“龙岩青年五四奖章”提名集体类别为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青年突击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非公企业、农村、社区、公立学校、民办学校、(军队)、新社会组织及其他等。

3.“所获荣誉”填报格式:××××年××月被××评为××。

4.请用EXCEL格式上报。


 

附件2

 

2013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一寸

个人

免冠

照片

出 生年 月

 

民 族

 

政 治

面 貌

 

文 化

程 度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手机)

 

申报类别

 

 

(此栏中须简要填写,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可附后)

 

所在

单位

党组

织意

 

 

(盖章)

年  月 

纪检

监察

部门

意见

(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

 

(盖章)

  

综治

部门

意见

 

 

 

(盖章)

  

计生

部门

意见

 

 

 

(盖章)

  

工商

部门

意见

(仅企业负责人)

 

 

  (盖章)                 

      

税务

部门

意见

(仅企业负责人)

 

 

 (盖章)                

   

审计

部门

意见

(仅企业负责人)

 

 

  (盖章)                

      

环保

部门

意见

(仅企业负责人)

 

 

 (盖章)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意见

(仅企业负责人)

 

 

  (盖章)                

      

安全

生产

部门

意见

(仅企业负责人)

 

  

(盖章)                

   

推报

单位

意见

 

 

 

  (盖章)                

      

市评选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注:申报类别为生态环保人士、创业青年、青年岩商、青年工人、青年农民、青年教师、青年医务工作者、青年法律工作者、青年卫士、青年志愿者、扶贫济困爱心人士、其他等。


 

附件3

2013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候选集体申报表

 

候选集体名称

 

主要负责人姓名

 

组成人数

 

集体平均年龄

 

所在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及邮编

 

负责人联系电话

 

申报类别

 

 

(此栏中须简要填写,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可附后)

 

 

 

 

 

 

 

 

 

 

所在

单位

党组

织意

 

 

 

(盖章)

  

纪检

监察

部门

意见

(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盖章)

   

综治

部门

意见

 

 

(盖章)

  

计生

部门

意见

 

 

(盖章)

   

工商

部门

意见

(仅企业)

 

 (盖章)                

      

税务

部门

意见

(仅企业)

 

(盖章)                

    

审计

部门

意见

(仅企业)

 

 (盖章)                

      

环保

部门

意见

(仅企业)

 

 (盖章)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意见

(仅企业)

 

 

 (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

监督

部门

意见

(仅企业)

 

 

(盖章)                  

    

推报

单位

意见

 

 

 

 (盖章)                

      

市评选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注:申报类别为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青年突击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非公企业、农村、社区、公立学校、民办学校、军队、新社会组织及其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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